湖南省教育廳機構職能
- 索引號:430S00004/2017-00274
- 題材分類:
- 發布機構: 省教育廳
- 發文日期: 2021-06-10 14:55
- 主題分類:
- 負責人: 蔣昌忠
- 主題詞:
- 聯系電話: 0731-84714891
- 名稱: 湖南省教育廳機構職能
- 電子郵箱: zwgk@hnedu.cn
- 單位地址: 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全省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國家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統籌指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類高等教育辦學標準、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準并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承辦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港澳臺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管理全省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十)依據《教師法》規定,在職責范圍內,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貫徹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省內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工作、學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參與擬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省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來湘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四)組織、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
(十五)統籌管理全省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省語言文字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全省學位授予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
(十七)協助省委組織部考察和管理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指導高等學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十八)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